香港高等法院的证人席上,张燕花面对辩方律师的追问,说出了那句让旁听席安静的话。 她承认欠前女婿邝港智约15万港元,但强调那是代购物品的费用,不是赌债,“15万都要收……无良心。” 这是一个母亲在女儿遇害案庭审第14天的反应。 她说这话的时候,蔡天凤已经去世三年多。 这场庭审,表面争的是15万,实际争的是两家人十几年的账到底怎么算,辩方想证明邝港智是个温和的生意人,不缺钱,不会为了一套房子动杀机。 张燕花想证明邝家一直靠蔡家养着,两边说的都是事实,但拼在一起,是一张谁也理不清的账本。 庭审里暴露出来的那些细节,房产、现金、代持、威胁,串起来看,比15万这个数字本身要复杂得多。 庭审里被反复提到的两个数字,一个是15万,一个是7000多万。 15万是张燕花承认欠邝港智的购物费用,辩方引述她与蔡天凤的微信对话,张燕花在信息里写道:“妈今时今日欠他15万,他在妈身上付出也大,这个妈也看见。” 她在庭上确认了这笔钱,但加了一句:自己多年来帮邝港智带孩子、帮他卖东西从来没计较过,“一句多谢都无”。 7000多万是张燕花说蔡天凤先后给邝港智在内地做生意的钱,“拿的那些钱都乱花”,“一块钱都没拿回来过”。 她说邝港智在内地“什么都不做,只会花钱”,辩方则主张,邝港智在内地开餐厅、做赌中介、买卖名表,生意做得不错,只是张燕花不知情。 两个数字摆在一起,意思很清楚,在张燕花的账本里,蔡家是付出的一方,邝家是接受的一方。十几年的付出她没算过,邝港智却为了15万跟她计较。 在辩方的叙事里,邝港智是有赚钱能力的人,不需要靠蔡天凤,更不会为了钱杀人。 这两种说法有没有可能同时成立?我觉得有可能。一个人可以在内地“做生意”,同时那些生意一直在亏钱。 一个人可以帮岳母买过东西垫过钱,同时这些年从岳母家拿走的远多于垫付的。 账目的混乱,恰恰在于它从来没有被清晰地记过,微信里那句“妈今时今日欠他15万”,说明张燕花自己也知道这笔账的存在。 但她更在意的是另一笔账:你邝港智从我女儿手里拿走的那些,什么时候还过? 蔡天凤遇害的导火索,是加多利山那套豪宅。 这套房子是蔡天凤出资购买的,但登记在前家翁邝球名下,不只这一套,海南的一套房产、停放于深圳的一辆劳斯莱斯和一辆黑色七座轿车,也都写在邝球名下。 后来要变卖海南房产时,卖得的300多万还是汇入邝球的账户,再通过兑换店提取现金。七人轿车卖出后,款项归了蔡天凤。 张燕花在庭上解释过为什么这样安排,控方在庭上说明,蔡天凤名下已有房产,如再将大宅登记在名下须支付较高税款,于是将大宅登记在邝球名下。换句话说,这是税务上的安排。 这个逻辑在富人圈子里不罕见。但它有一个前提:双方之间必须有极高的信任,或者必须有某种约束力,让代持的人不敢翻脸。 后来的事证明,这种信任是靠不住的。 2022年6月,蔡天凤的女儿同年9月转校,她不想女儿来回奔波,想让女儿跟邝家搬到屯门居住,于是让邝球签署授权委托书以便出售加多利山房产,再在屯门买新房。 邝球拒绝签署。同年7月,蔡天凤与现任丈夫谭方骏找邝球沟通,邝球曾试图袭击蔡天凤。 到了9月,张燕花致电邝球,说“你们全家都知道,这些东西是我女儿的”,邝球回应“这套房不让卖”,并威胁“你敢,我杀了你全家”。 张燕花表示要走法律程序,邝球才于2022年10月底签署授权书。 从6月拒绝到10月签署,中间隔了四个月,这四个月里发生了什么,庭上交代得不够细,但可以确定的是,邝球签授权书不是心甘情愿的,是在被威胁起诉之后才签的。 控方在庭上提出了一个判断:邝球知道若蔡天凤卖掉房产,自己将一无所有,但如果蔡死了,房子仍然登记在他名下,他可以搬回房子。 这个判断能不能成立,法庭会裁决。但它至少说明了一件事:这套房子的归属,一直是两家人之间最尖锐的矛盾。 我觉得这里有一个结构性的问题值得说,出资人和登记人分离,在法律上登记的效力是绝对的。蔡天凤能做的只有打官司。 而打官司需要时间、需要金钱、需要对方配合,当对方既不肯签字又不肯搬走的时候,出资人手里几乎没有牌可打。 张燕花在庭上说“要走法律程序”确实起了作用,邝球签了授权书,但这份授权书的签署本身,并没有消除矛盾。它只是把矛盾推迟了。 辩方律师的盘问不止于房产,他们问张燕花打麻将的事,问她的车被泼红漆的事,问她有没有让女儿替她还赌债。 张燕花承认自己打麻将,说每次“十万八万元上下”,但强调是娱乐,从来没因为输钱让女儿或邝港智还债。 泼红漆的事她解释早就报警了,警方查明和债务无关,调查警员也作证说,张燕花提过泼漆涉及多年前和一名女子的金钱纠纷,对话记录里从来没提过赌博债务。 辩方的逻辑是:如果张燕花有赌债,蔡天凤就可能因为帮母亲还债而陷入财务压力,这可能跟案件里的金钱动机有关。 这个逻辑链能不能成立,取决于有没有证据。目前看到的,是张燕花承认打麻将、承认有输赢,但否认欠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