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人默认一个想法:父母的东西,等父母百年之后,理所当然由亲生子女继承。房子、存款、首饰,好像全都能留给孩子。现实里不少家庭,就是因为这个认知,等到办理继承手续的时候才发现,有一部分财产,就算是亲生子女,也没有继承权。 很多家庭没提前了解这些规则,等到要过户、取钱的时候,才被告知这笔财产不能继承,白白浪费时间,甚至引发兄弟姐妹之间的矛盾。今天就把法律上不能继承的四类财产讲清楚,都是普通人很容易踩坑的,用大白话讲明白原理和处理办法。 先说明:本文依据《民法典》继承相关规定讲解。继承的前提,是属于被继承人个人合法的私有财产。不属于个人的财产,或者有特殊约定的财产,子女再亲,也没办法继承。 一、第一类:只享有使用权,没有所有权的财产 最典型的就是农村宅基地、公有住房(公租房)。很多人分不清使用权和所有权,以为住了一辈子,房子、地就是自己的,可以留给子女。 先说农村宅基地。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,农民只有使用权。也就是说,父母只是拥有这块宅基地的使用资格,不是买下这块土地。所以宅基地本身不能继承。 很多人会疑惑,那为什么很多农村子女,父母去世之后还能继续住在老宅?关键点是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。房屋属于父母个人财产,子女继承房屋之后,跟着房屋一起,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。一旦房屋倒塌、灭失,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,子女不能重新建房。 举个例子:父母在农村有一套自建房,宅基地是村里分配的。父母过世,子女可以继承房子,继续居住,也可以把房子卖给本村符合条件的村民。但不能单独继承这块宅基地。如果子女户口已经迁出本村,继承房屋之后,只能修缮,不能拆了重建,房子一旦塌了,宅基地就归村集体。 再说说公租房。公租房是国家或者单位的房子,承租人只有租住的权利,没有产权。承租人去世之后,子女不能直接继承这套房子。如果子女想要继续住,需要向管理单位申请变更承租人,要满足当地政策,比如共同居住、符合住房条件等,审核通过才能继续租住,不是自动继承。 简单总结:只有使用权、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,所有权不属于个人,不在遗产范围内,子女不能继承。 二、第二类:人身相关的补助金、抚恤金、死亡赔偿金 很多人以为,父母去世之后拿到的抚恤金、丧葬费、死亡赔偿金,都属于遗产,子女可以按照继承来分。这个是很多家庭最容易搞错的地方。 抚恤金、死亡赔偿金,不是死者生前就拥有的财产。是当事人去世之后,相关单位赔付给家属的补偿。这笔钱的目的,是安抚家属、补助家属生活,不属于死者遗产,所以不能按照遗产继承规则来分配。 遗产,是死者活着的时候就已经拥有的财产。抚恤金是人离世之后才产生的,性质完全不一样。 分配方式也不一样:遗产优先看遗嘱,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。抚恤金一般是发给死者需要扶养、依靠死者生活的近亲属,不是简单几个子女平分。比如,老伴没有收入,依靠逝者生活,那么老伴可以多分;已经独立成家、经济条件很好的子女,分到的份额会少一些。 这里区分两个概念: 养老金个人账户里面剩余的余额,这个是可以继承的,属于死者生前积累的个人财产。 而去世之后发放的丧葬费、一次性抚恤金,不属于遗产,不能继承。 很多兄弟姐妹打官司,矛盾就出在这里。把抚恤金当成遗产,按人头平分,最后产生纠纷。 三、第三类: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、赔偿金 不少父母买过人身保险,很多人默认,保险理赔款,父母走了之后自然由子女继承。但这里有一个关键条件:看保单有没有填写指定受益人。 如果保单明确写了受益人是谁,理赔款就直接给到指定受益人,不算遗产。哪怕是亲生子女,如果不是保单受益人,一分钱拿不到,也不能按照继承来争夺这笔钱。 举个例子:母亲买了一份重疾险,受益人写的是老伴。母亲离世,理赔款直接给到老伴,这笔钱不属于遗产,子女不能要求继承分割。 反过来,如果保单没有填写受益人,或者受益人先于被保人去世,没有重新指定受益人,理赔款才会当成遗产,按照继承法律分配。 除商业保险之外,部分人身损害赔偿,如果提前约定了受益人,规则也是类似。 这里提醒大家,买保险的时候,受益人信息可以随时修改。很多人保单放了十几年,受益人信息没更新,发生变故之后,很容易产生纠纷。 四、第四类:他人共有财产里面,不属于逝者的那一部分 很多家庭房产、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,很多人会混淆,以为这套房子,一方去世,整个房子都属于遗产,子女可以全部继承。其实不是。 夫妻共同财产,默认一人一半。一方去世,只有属于逝者的那一半,才是遗产,可以拿来继承;另一半属于在世配偶的个人财产,子女无权继承。 举个最常见例子:夫妻婚后买一套房子,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。丈夫去世。整套房子不是全部遗产。房子的一半属于妻子,剩下一半,才是丈夫的遗产。这一半遗产,由妻子、子女、丈夫父母共同继承。子女只能分这一半里面的份额,不能直接拿走整套房子。 还有一种情况,和别人合伙的财产。比如和朋友合伙开店,有合伙资产。合伙人